新華社天津10月13日電(記者 王茜、李靖)13日,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受賄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0年下半年至2013年1月,冀文林利用其擔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辦公室副主任、秘書,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秘書,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秘書,海南省??谑懈笔虚L、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成都康弘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海南云動力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申請獲得工業扶持資金、申請認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等事宜上提供幫助。2002年元旦至2013年上半年,冀文林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46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冀文林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被告人冀文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